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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2 21:0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4-18       报名截止:2022-04-20
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为市能源局所属执法机构,副县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省属、市属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和市直管范围内能源执法职责,为进一步加强能源安全执法队伍建设,满足能源安全执法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济宁市能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优选引进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14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形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4月18日11:00-4月21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能源局网站(http://nyj.jining.gov.cn/)
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4月2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4月18日11:00-4月21日16:00
济宁市能源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8:30—17:30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http://nyj.jining.gov.cn/),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及时下载打印《济宁市能源局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同意报名证明信》。下载打印《济宁市能源局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准考证》时间根据疫情需要确定,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二)笔试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笔试时间,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煤矿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前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须向市能源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济宁市能源局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同意报名证明信》,笔试准考证;(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岗位要求所需其他材料。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以报名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4)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5)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市能源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市能源局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面试
结合招聘工作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工作方案、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先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市能源局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能源局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组织领导
济宁市能源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济宁市能源局人事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并监督,对考试中出现的任何违纪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济宁市能源局咨询电话:0537-3991622。